中共浦城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7)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02-1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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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浦城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一期)违规超概算并逾期竣工的问题。一是组织人员与南平市消防支队协商消防验收相关事宜,目前消防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争取近期预验收,待消防验收合格后即可进行竣工结算和决算审计。二是已停止支付工程款,督促施工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和决算资料,并预先从工程款中扣罚10万元作为违约金,另扣留施工方履约保证金13万元,决算审计后按照合同约定(1000元/天)向项目承包方收取足额逾期违约金。三是对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诸金水通报批评,对县中医医院院长祝华芬批评教育。

  3.关于浦城县万达置业工程项目违规建设和销售的问题。加强对工程项目监管,严格把好审批关,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依法行政,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事项坚决不研究,防止和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组织对全县房地产项目进行自查,依法向万达置业催缴3260万元违约金和人防易地建设费,县法院已立案,将进行强制执行。已于2015年7月责令暂停该项目商品房销售备案,并撤销预售许可信息。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局长蒋建斌进行警示提醒谈话,并积极督促业主及时认真回应落实相关群众诉求。

  4.关于临江镇农技站办公大楼工程项目违规肢解拆标的问题。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相关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梳理规范工程招标程序。严格把关资金拨付环节,加强对财政专项建设资金与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的管理,每年对项目专项资金开展跟踪检查2次以上。临江镇和县农业局等相关单位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对时任临江党委书记沈小明、时任临江镇长陈荣孙进行通报批评,对时任临江镇招标办主任倪红忠给予撤职处分,对时任临江镇水利工作站站长杨培明给予撤职处分,并开展警示教育。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关于平安建设“三率”综合考评在全市排名靠后,相当数量的群众诉求未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和反馈,信访总量居高不下的问题。一是深化“平安浦城”建设,近年来陆续投入2100余万元安装1536个高清探头,实现全县村村治安视频监控“全覆盖”;辖区内未发生重特大案(事)件和“六个坚决防止”事件,2013年至2017年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分别下降5.5%、1.2%、4.5%、26%、14.7%,破案率持续上升。二是夯实基层基础,整合资源推进县、乡、村综治中心建设,年底完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9个乡镇(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00个村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深化“六联”措施落实,提升服务管理效能,目前全县300个村(社区)均已开通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录入25.8万条信息;全县总计已有94个单位接入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手机绑定率、录入率达100%。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出台《浦城县“三率”提升整改方案》《关于开展综治平安“三率”提升及综治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实行“三率”测评结果动态跟踪管理制度,落实浦城县信访工作问责实施办法。近年来,因“三率”工作成效不明显,共有7个乡镇(街道)和7个综治成员单位领导被约谈;因信访责任落实不到位,共通报批评3个单位,23名乡镇(街道)、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被约谈, 3个乡镇(街道)被取消综治工作评先资格。

  (2)针对“四风”方面问题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三公经费”管理仍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全县干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2014年以来,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培训10余次,1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二是加快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大县委巡察和查处力度,聚焦关键节点对“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检查,2014年以来共开展8次重大专项整治行动,每年不定期组织检查2次以上,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5起247人,党政纪处分105人,诫勉谈话87人,通报批评32人。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印发《浦城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浦城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等制度性文件,长效常态整治“四风”。

  (3)针对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职数仍未完成整改,干部年龄老化的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一是持续深化“7+3”专项整治,严格按照编制、职数配备干部,结合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岗位调整、职级套改等措施加快消化整改到位。截至2018年12月,已消化10名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干部。二是加大招聘招考力度,进一步优化了我县干部队伍结构。截止目前全县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总数上升到1660人,平均年龄下降到43.3岁,35周岁以下科级干部从37人上升到51人,占比从5.49%上升到6.69%。三是加大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定向培养和考察招聘教师、乡镇医生等基层急需紧缺人才,近年以来共计定向培养109名医技人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117人。四是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增加偏远乡镇工作补贴至每月每人500元,增核县乡事业单位相关绩效工资,发放紧缺急需人才安家补助174.6万元,办理人才公寓入住审批97人。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对我县开展巡视工作以来,移交检控类信访件215件,涉及处级单位2件、科级干部(科级单位)55件、一般干部(股级单位)14件、村居人员141件,国企人员2件,其他人员1件。县委高度重视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全力梳理列出线索清单,并组织精干力量抓紧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

  目前,检控类信访件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共对164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65名,其中开除党籍10人,移送司法9人(含开除党籍8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党内警告8人,正立案审查7人,诫勉谈话22人,通报批评11人,组织处理5人,批评教育13人,提醒谈话80人。

  (一)党纪、政务立案情况(共32人):

  1.忠信镇寨门村原两委罗思明利用职便,将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挪用于其个人承揽的工程项目上的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石陂镇南岸村原支书吴有奴、原主任吴惠青违规报支相关费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忠信镇高溪村原两委干部徐芳贵、张任林、黄丰云、潘春梅、邱丁宝、黎志勇等5人因套取私分旧村复垦补偿款的问题被开除党籍 ,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4.盘亭乡南山村原支书毛松贵因挪用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34.8万元的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5.仙阳镇太平村原支书刘子明利用职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好处的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6.县交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郑勇利用职便,收受物流企业老板所送钱物,在执法工作中向车主和驾驶员吃卡拿要等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县交通执法大队退休返聘人员陈平在执法工作中向车主和驾驶员吃卡拿要的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枫溪乡胡推村原村支书章秀昌因截留五保金的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县投资开发公司经理周敏文、职工叶建青因违反计生的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石陂镇村民邱建平、仙阳镇村民鲍童富因行贿的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驻县发改和科技局纪检组常务副组长何让富、县安监局副局长王德荣因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出入境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2.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先和因在高速交警例行执法检查过程中与交警发生争执,阻碍交警执法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3.县公安局看守所原所长姚永春因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滥发津补贴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4.濠村乡溪口村原支书兼主任练金华因大操大办生日宴收受礼金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5.水北街镇黄碧村原村主任余加富因挪用生态林护林员工资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6.濠村卫生院原院长余忠平因采取虚开邮政包裹等方式报销个人手机费用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7.万安乡竹源村原村主任何云武因采取虚开购买家具发票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6000元出来变通处理村里无法入账的餐费开支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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