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政办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03-15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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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研究出台更具实效、更管长远的清费减费举措。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巩固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政策落实成果,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并对涉企收费清单进行公示。

工作措施:

(1)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并对涉企收费清单进行公示和动态化更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2)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3)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问题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对城乡建设、商业银行等重点部门和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公开曝光部分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2.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工作措施:

(1)落实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公布货车“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2)查处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案件,严禁各级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

(3)按照国家和省安排,检查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行业领域收费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发现问题要严肃整改问责。(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13.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行为;依法整治和打击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

工作措施:

(1)依法整治“红顶中介”,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

(2)2019年12月底前,开展一次涉企收费项目专项督查,整顿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

(3)2019年12月底前,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检查,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并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对涉企收费问题突出的行业协会商会,及时列入活动异常或严重失信名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收费信息主动公开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

(4)对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后,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所需费用列入部门预算。对涉及公共安全、需要实行强制检验检测的特种设备等,由财政承担相关中介服务费用。对提供公共服务的电子政务平台等项目,免费向企业和社会开放,按规定需政府承担的维护费用由财政予以保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

14.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降费政策。

工作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电价改革要求,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取消临时接电费,及时清退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接电费。按要求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任务,召开电价政策提醒告诫会议,宣传解读电价政策,确保电价执行到位。贯彻落实采暖型背压燃煤机组两部制电价,选定背压试点机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国网济南供电公司)

(二)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5.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适合我市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

16.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5年内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工作措施:

(1)认真落实国家和省质量认证制度改革要求,规范认证行业发展,通过质量认证和监管、完善标准规范等,促进企业提品质、创品牌,让群众放心消费。(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2)落实国家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试点工作;2019年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及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十三五”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3)推动“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从进出口货物监管向全执法领域拓展,除根据风险参数等指示确需现场人工下达的布控指令外,确保实现100%随机选择布控。年内随机选取的常规稽查对象数占比不低于80%。(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办,配合单位:泉城海关)

17.对有投诉举报等情况的,经查证属实后要进行重点或专项检查;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在面上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要进行过筛式排查。规范检查程序,事先严格报批。

工作措施:

(1)对涉及举报投诉的检验检测机构,经查证属实后全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当年或下年度市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或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名单,实施重点监督,并督促其提升工作质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重大突发事件涉及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排查。(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乡交通运输委)

(2)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查处机制,加快生态环境信访法治化建设,细化依法分类处置信访问题清单,加大查处力度,适时向社会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18.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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