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各区、各单位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和支持具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服务专业能力的机构或组织,研发、提供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风险预防、安全教育、设施维保等方面的服务或产品,协助教育等部门制定和审核学校安全风险防控预案与相关标准,组织并指导学校开展专项安全演练、预防和转移安全风险等工作。 三、着力构建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 (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规划学校。规划资源部门对学校的建设规划和选址,要严格执行《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上海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对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污染状况、周边环境、安全因素等进行全面评估,选址应远离污染源,避开交通主干道、高压输变电线路、高层建筑阴影区,不应与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在校舍建设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抗震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有条件建设学校体育馆的地方要按照国家防灾避难相关标准建设;统筹规划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专门学校设施建设,保障残疾学生和专门学校学生安全参与学校活动。 (二)强化学校建设质量监管和建筑风险排查。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建立校园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凡在校园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由其承担终身责任并限制进入相关领域;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的监管,发现学校教育教学、生活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中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依法责令整改。学校校舍、塑胶跑道要使用符合环保、卫生标准的建筑材料,并按相应标准建设、检测、验收,投入使用前要在学校显要位置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学校要切实做好校舍和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与监督。教育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健全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和应急保障维护机制,定期开展校舍抗震风险、教育教学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确保符合安全、卫生、节能和环保质量标准。要对30年以上房龄的校舍加强监管,排查安全隐患。 (三)加强教育装备安全。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不断完善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安全地方性标准并推进实施。更新和完善学校安全技术防控设施,覆盖本市幼儿园幼儿集体活动区域。相关部门要建立学校安全事项专项认证及采信推广机制,对学校使用的关系学生安全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体育器械、餐具食具、校服等,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规定,做好认证工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各区、各相关部门要规范教育装备采购管理和采购程序,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公开发布的团体标准写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加强装备采购履约的验收环节管理,完善学校教育装备质量检查和抽查工作机制,探索第三方产品专业运维机制,确保进入学校的教育装备安全、环保、质量可靠。优化教育装备标准,合理提升预算水平,优化采购方案,提高教育装备质量水平。添置橱柜、课桌椅等可能影响学校室内空气质量的设施设备,学校要提前采购并在通风环境下放置足够的时间,使用前要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学校要加强实验室管理,严格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处置流程,配备急救冲洗设备和急救箱等学生实验安全必备设施。 (四)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要配齐配强专业安保力量。白天学生在校期间,每个门岗至少配备2名保安员在岗值勤,夜间无寄宿学生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保安员值勤,寄宿制学校夜间至少按照普通学校标准的双倍配置保安员,开展日常守护、巡逻、护校等工作。小学、幼儿园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要在“一门两保安”的基础上,迭加聘请2名保安员协同守护,并建立健全接送安全管理制度,因地制宜设置家长接送、等待区域。学校要聘用专业保安服务公司提供的保安员,在岗保安员要具备处置突发事件、履行学校日常安保职责的身体素质和专业技能。学生在校期间,对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车辆信息登记和出入证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合理设置防冲撞设施;严禁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带入校园,邮包、快递等物品,一律在门卫室进行交接。学校要为门卫室配备手持探测仪,对邮包、快递等物品进行检测。进一步健全警校合作机制。公安部门要健全校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配齐配强校外治安辅导员;落实将小学、幼儿园作为巡逻必到点等制度,加大学校及周边区域实兵巡逻、视频巡逻等工作力度;会同街镇为小学和幼儿园校门周边100米范围内配备1名社区网格巡逻保安并配防护器械;会同交通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对交通复杂的学校门前道路,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部署交通警察、交通辅警或交通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五)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将学校周边200米划设为学生安全区域,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学校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在学生安全区域内,依法分别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设立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等。新闻出版、市场监管、文化执法、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和玩具市场的监管和检查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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