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类新闻媒体、公共信息平台要结合季节特点以及寒暑假和重大节日,加大学生防火、防溺水、交通安全、治安防范、雨季汛期安全等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网站、新媒体等要切实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加强内容审核,禁止上传对学生有诱导、暗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健康内容。 (四)健全督导与考核机制。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职责的监督检查。区教育部门要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学校依法办学和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分。 各少科站、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按照本实施意见执行。校外培训机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要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要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各高等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应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本意见,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工作机制,履行相关职责,所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予指导、支持。 本实施意见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本市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如有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18日 实习编辑:郝颖利 责任编辑:潘程 |
- 上一篇:米奇来了 全省首个迪士尼欢乐屋落户温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 下一篇:楠竹多功能电脑课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