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统筹中高职专业设置,打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新《目录》设置了“衔接中职专业”、“接续本科专业”条目,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有643个专业列举了1279次共306个衔接中职专业,723个专业列举了1491次共344个接续本科专业,为职业院校学生今后的继续学习与职业生涯更好发展指明了方向。 如,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设置了“现代农业技术”“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技术”“农村经营管理”“动物医学”“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等专业,列举了“工业化农业”“农业物联网技术”“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合作社经营管理”等专业方向。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同时也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适应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和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任。新《目录》依照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原则上专业大类对应产业、专业类对应行业、专业对应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突出职业性和高等教育属性。 专业类别和专业划分主要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按照职业岗位群与技术业务领域同一性划分,同时兼顾学科分类。如,在调整材料与能源大类时,综合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关行业划分和本科专业目录中的“能源动力类”“材料类”,设置“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同时,对片面追求专业名称高端,但不符合高职人才培养层次定位的专业进行了调整或取消,如“招商管理”“教育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 答:专业设置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基础工作,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效益,也关系到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与适应。2004年颁布的我国首个《目录》和《办法》为引导高职院校科学设置专业,形成合理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建设和管理,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现行《目录》《办法》实施的十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的时期。经济社会和职业教育自身发生的巨大变化对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教育部组织对2004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近日印发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围绕推进“互联网+”行动,设置了“移动互联应用技”“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智能交通技术运用”“智能控制技术”“汽车智能技术”“网络新闻与传播”“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等专业,列举了“大数据技术应用”“网络数据分析应用”“商务数据分析应用”“车联网应用技术”等专业方向。 (二)专业划分变化情况。《目录》专业划分调整在现行《目录》基础上,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门类、大类划分,同时兼顾中职专业类、本科学科门类和专业类划分,原则上专业大类对应产业、专业类对应行业。新《目录》专业大类数量维持原来的19个不变,排序和划分有所调整,如,原《目录》中“生化与药品大类”“轻纺食品大类”调整为“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合并为“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公安大类”“法律大类”合并为“公安与司法大类”。 同时,高等院校专业设置自身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目录》外专业大量增加,现有的专业大类、专业类难以涵盖所有专业;部分新设专业名称不够规范,内涵不够清晰;一些专业口径设置过宽或过窄,有些甚至交叉重复设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