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总数调减到747个(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12-3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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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由原来的78个调整增加到99个。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行业大类有所增加。如,2011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设置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类,因此在《目录》的“交通运输大类”中增设了“邮政类”;二是适应国家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如对应粮食、食品安全、健康服务业发展,增设了“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食品药品管理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等。三是本科专业类有所调整。2012年修订的本科专业目录中增设了部分专业类,如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电子商务类,《目录》对应增设了“物流类”“电子商务类”。

问:请问《目录》和《办法》修订工作遵循的依据和原则是什么?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目录》和《办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目录》和《办法》修订的过程。

新增的专业主要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交叉、新兴职业与技术进步需要的专业。如: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物联网工程技术、清洁生产与减排技术、互联网金融等专业。为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新增了“民族文化”专业类,新增了民族表演艺术、民族传统技艺等专业。

问:新《目录》与现行《目录》相比,有什么变化?

原标题:教育部:高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总数调减到747个

答:科学合理地进行专业设置,强化专业建设,既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基础环节之一,也是加强内涵建设的主要内容。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中,对新《目录》和新《办法》的实施已提出了相关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以新《目录》和新《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规范课程设置和教学实施。尽快出版专业简介,启动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推动各学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二是进一步转变专业管理方式。完善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各级专业设置管理机构组织建设。三是健全专业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作用,完善专业监测体系和专业设置预警机制。

(四)更加注重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

(三)专业设置变化情况。专业总数由原来的1170个调减到747个(其中保留263个,占总数的36%;更名167个,占总数的22%;合并到243个,占总数的32%;新增74个,占总数的10%;取消69个),同时还首次列举了764个专业方向。

答:新《办法》以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注重市场导向,突出强调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调整自主权。新《办法》在总则中就强调“高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规定除医学、公安司法、教育等特殊专业外,高校可在《目录》中自主设置高职专业,仅须备案即可,同时,专业方向完全由高校自行设置,教育部门不再备案或审批。

《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五年修订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专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宽窄结合、以宽为主”“宽专业、窄方向”的原则,为促进专业稳定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高校可自行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的专业方向,这为高职院校根据办学需要合理、灵活调整专业设置提供了基本保障。同时,我们还对专业指导与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对不合格的专业点实行减少招生、专业整改、撤销专业点等退出机制。

保留的专业主要是符合产业发展实际和趋势,相对应的职业成熟稳定,专业布点较广、就业面向明确、名称科学合理的专业。如:种子生产与经营、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临床医学、国际商务等专业。

(五)更加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

与现行《办法》相比,新《办法》一是体例更加严谨。现行《办法》体例上为文件形式,所规定的内容大多为宏观要求,新《办法》按规章形式,采用章条式体例,共分总则、专业目录、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专业设置程序、专业设置指导与监督、附则等六章。二是责任更加明确。新《办法》明确:高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指导本行业领域专业设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教育部负责专业设置宏观管理和指导。三是要求更加清晰。新《办法》规定了学校设置专业须具备的五个基本条件、五项基本程序等,明确了非国控专业采用备案制、国控专业采用审批制,同时对专业设置的指导、监督等作出了要求。

一是主动适应,服务发展。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和产业发展要求,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相关专业的发展,通过优化专业设置,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吻合,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问:新《办法》有什么变化和特点?

答:新《目录》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

答:新《目录》与现行《目录》相比,体系结构、专业划分、专业设置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变化。

更名的专业主要是专业名称不够科学规范、不能完全体现专业内涵,或需根据相对应的产业转型升级与技术进步而调整的专业。如:将“设施农业技术”更名为“设施农业与装备”,将“粉末冶金技术”更名为“金属精密成型技术”;将“印刷图文信息处理”更名为“数字图文信息技术”;将“新型纺织机电技术”更名为“纺织机电技术”等。

二是继承创新,灵活设置。体现政策延续性,保留符合需求、成熟、稳定的既有专业。同时在保证专业内涵、培养规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指出,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类由原来的78个调整增加到99个,专业总数由原来的1170个调减到747个。

(二)更加符合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

取消的专业主要是相对应的产业为淘汰类、限制类的产业,且专业布点较少(连续三年没有布点)、招生规模过小,或专业不符合高职教育培养定位的专业。如:森林采运工程、中西医结合、杂技表演、教育管理、幼儿园管理、劳教管理等专业。

答:《目录》《办法》修订工作共有59个行业专家组参与,调研了1140多家企业、980多家学校(12700多个专业点),直接参与的行业、企业、院校等方面专家达2800多人,历时两年多时间,共分四个阶段:

(一)《目录》结构变化情况。现行《目录》结构为“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新《目录》调整为“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方向举例-主要对应职业类别-衔接中职专业举例-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新增了“专业方向举例”“主要对应职业类别”“衔接中职专业举例”“接续本科专业举例”等四项内容,明确了专业与专业方向、对应职业类别、衔接专业的关系。

一是准备与部署。召开修订工作启动会,进行工作部署,同时组建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组、行业专家组,研究制订工作计划。二是调研与修订。各行业专家组广泛开展学校、行业、企业调研,起草并提交修订工作报告,分别形成了修订一稿、二稿和三稿。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三次面向全社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600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四是修改完善。综合组在汇总、整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目录》《办法》送审稿。经教育部内相关司局会签、部领导签发,正式印发。

《目录》修订以现行《目录》内专业以及经教育部备案的《目录》外专业为基础,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重新组织调研论证,对现行《目录》基本框架、专业体系、专业简介等方面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工作始终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答:《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要不断优化专业设置、类型、布局,要“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等,这些要求是《目录》和《办法》修订工作的基本依据。

以下是教育部网站公布的答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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