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1)和(2)在技术和经济方面基本上不存在问题,只是要完善涂料限铅及重金属的有关政策标准,严格监督,可完全符合代铅等重金属标准;(3)中的红丹、黄丹完全取代在技术和经济方面不存在问题,只需要严格监督;只是铅铬黄的替代,在技术和经济两方面均有一定难度,“十三五”期间取代铅铬颜料要达到工业化推广的程度,建议引入激励政策机制,对于含铅涂料项目替代工作完成出色的单位,国家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推进淘汰含铅涂料工作的进展;(4)中的金属涂装表面钝化处理取代含铬处理剂在技术上有很大进步,关键在严格要求和积极推广。 5“十三五”行业政策法规与标准化发展规划 5.1指导思想 (1)应以有利于行业发展为基本原则。涂料行业政策法规及标准的制修订,应围绕如何推动行业的产品结构转型与可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应坚持循序渐进的推进原则。政策法规及标准的制修订应与行业技术发展相互衔接。针对尚在开发过程中的新产品、新技术,相应的政策法规及标准应分阶段制定目标或限值。 (3)应针对细分领域特点。涂料产品分类众多,各细分领域情况迥异,相应的政策法规及标准应分领域进行制修订,尽量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对行业造成伤害。 5.2有关环保政策研究与贯彻执行 5.2.1工业涂装VOC排放特征及防治对策研究 为响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涂料与涂装行业VOC的治理精神,国家环保部批准了国家环保公益项目《工业涂装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征及防治对策研究》,将通过研究明确涂料和涂装行业VOC排放特征及防治对策,制定我国涂料与涂装行业VOC控制的环境管理政策法规。主要政策思路为:在对涂料生产过程与产品进行优化的同时,严格控制下游涂装用户的VOC排放,借此倒逼涂料生产企业对产品进行转型升级。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作为项目协作单位参与此项目,将重点承担此部分中的诸多工作。 《工业涂装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征及防治对策研究》项目将从微观技术和宏观调控层面开展研究,通过开展VOC排放规律分析、VOC排放量核算、VOC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筛选、VOC减排潜力分析和VOC污染控制路线图构建等研究工作,明确工业涂装污染源VOC排放特征及防治对策,为我国工业涂装行业VOC控制的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十三五”期间项目目标为:构建我国工业涂装行业VOC排放清单编制方法;评估我国工业涂装行业VOC排放分布特征;建立工业涂装行业VOC污染防治技术库;编制我国工业涂装行业VOC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梳理工业涂装行业VOC污染控制措施;分析工业涂装行业污染控制措施的VOC减排潜力与减排成本;分析基于分阶段污染控制目标的工业涂装行业VOC污染防治需求;工业涂装行业VOC排放情景分析;工业涂装行业VOC污染防治政策研究。 5.2.2逐步替代含铅涂料的政策研究 第三届联合国国际化学品管理大会于2012年9月17-21日在肯尼亚内罗毕召开,将削减全球含铅涂料作为会议议题之一。会后,国家工信部高度重视国内含铅涂料问题,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开发“全球环境基金在中国逐步淘汰含铅涂料”项目。此项目将于“十三五”期间启动并推进相关工作。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作为项目协作单位参加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我国含铅涂料基本情况的调查;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可行性替代技术的筛选、推广及示范工作等。 5.2.3《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涂料相关内容的修订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将继续每年一次的修订工作,其中涂料行业围绕行业VOC与重金属(重点为铅)及相关有毒有害物质的减排工作展开。虽然涂料中的VOC与重金属大部分是在涂装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但国家已经意识到降低涂料VOC与重金属含量并提高环境友好型涂料占比,成为从源头上控制涂料涂装行业VOC与重金属的有效手段,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理念并易于执行与监管。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在我国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管理办法》将颁布实施,其中明确“综合名录旨在为管理部门制定基于环境绩效的差异化的经济政策和市场监管政策提供明确的政策对象,为市场主体自觉加强污染防治、优化产品工艺结构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公众参与环保、加强监督提供引导支持。支撑并推动国家环境管理的精细化进程”。《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将被越来越多的各级政府与相关企业给予更高的关注,并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相关产业、税收、贸易、金融等经济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监管政策中得到广泛运用。 5.2.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涂料相关内容的修订 “十三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按计划再次进行修订。其中,涂料与颜料行业修订的重点主要为两个方面:高固体分涂料与硫酸法钛白粉。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鼓励类中包括“高固体分涂料”,限制类中包括“新建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生产装置”。然而,目录中尚缺乏对于高固体分涂料的定义,故高固体分涂料的界定需在目录修订过程中明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限制类中包括“新建硫酸法钛白粉生产装置”。然而,随着钛白粉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的发展,我国硫酸法钛白粉生产工艺已经逐步区分为清洁生产型与传统型。因此,“十三五”期间,在钛白粉行业清洁生产相关标准逐步形成的基础上,计划对目录中硫酸法钛白粉进行区分,并进一步使清洁生产型硫酸法钛白粉生产工艺获得豁免。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的修订要求,重新修订涂料与颜料行业规范和准入条件。 5.3涂料行业“十三五”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 5.3.1环保标准 涂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涂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涂料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十三五”期间发布,为强制性环保标准,对涂料生产企业的废水与废气排放进行规范。标准将规定涂料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涂料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涂料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