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编号:2019-056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9年10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的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三棵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方国钦、林德殿、林丽忠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林丽忠系公司董事洪杰之妹夫,上述4名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三棵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原标题: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责任编辑:DF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