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7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锡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陈泽桐先生、董事许泽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陈庚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晓凭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刘正斌先生、梁开华先生、林小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恒波公司2018年度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以及业绩承诺方应实施的补偿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春芳、苏柳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