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316,560.50万元,货币资金金额29,067.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3,533.14万元,资产负债率57.82%。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1,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分别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的3.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24%。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持有人名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转让或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九)决议的有效期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证券代码:603737证券简称:三棵树公告编号:2019-031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证券账户号码:B882757741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四、其他事项 2、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019年6月19日,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问询函,问询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截至2019年6月19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回复其在回购期间不会增减持公司股份。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申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三)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 (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一)2019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回购股份方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9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