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孕妇举报民警钓鱼执法 已有3人一审被判刑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6-04-26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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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6日及11月24日,9个月身孕的吴良彩,二赴兴宁检察院指认及最后确认嫌犯照片。

  “实在不忍看着一个孕妇,为众人的利益奔走!”白总和黄总都曾这样表示。

  22个月前的一幕,至今提起,吴良彩还有颤音。

  “当初我去西乡塘公安举报时,接待人员说,你本身信用卡套现就是犯罪,还来告警察敲诈?我按下播放键让他听现场录音。没几分钟他便神色大变。边说‘你不用再放了’边签收材料。……”吴良彩说。

  第二天,“胖警官”见吴良彩仍不松口,便让她像“黄鹏”那样做“钩子”,帮警方钓人抓,将功折罪。

  事发前,吴良彩正在为要不要刚怀上的“老三”和丈夫僵持。

  事发一周后,《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帖子,现身“红豆”社区。它详述了自己被钓鱼“套现”,又逼“钓”下家的过程。特别强调近2万“罚款”,未拿到收据或发票类的凭证。

  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传唤证“追”到了她二姐处。吴良彩果然如传说中的一样,被永新派出所“依法”移送了。

  2014年4月20日,网友“黄鹏”QQ联系吴良彩二姐,称有急用想套点现金。在楼下龙运超市门口,给“黄鹏”刷了7000元和8000元两张卡后,吴良彩摸黑回家。

  坐下病根

  掏出钥匙开启楼门后,直到铁门咣当在身后合拢,她才开始爬楼。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怀孕期和哺乳期,依法不被羁押,享有取保候审的权利。吴良彩决定利用上天赐予的机会抗争。之前还是选项的胎儿“生命”,此刻沦为定数。

  29岁的吴良彩,人生第一次感到大事不妙。惶惶不安中,她以“离家出走”的方式,想躲过一劫。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3条到185条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对扣押的财物应当解除扣押予以返还。同时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冒名发帖

  吴良彩的逻辑链条很简单,只要自己举报的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是警察犯罪,自己便可解脱。直到产子当天,她都拖着沉重的身孕四处取证。

  本版文并摄/本报记者 张倩

  随着曝光率的增加,吴良彩在广西称得上“名人”。但在警界,很少有人知晓她的本名。他们只知道有个孕妇,端了一个钓鱼执法警所。因报道中称她操博白口音,圈内便以“博白大肚婆”称谓。

  从乡下来到南宁的吴良彩,卖过化妆品、开过内衣店、送过桶装水,现给二姐的建材装饰店帮工。店里新添的两台POS机,多为生意之用。偶尔“套现”,赚少许“外快”。按她的说法,“不要说没有,有也不能给啊!”吴良彩硬是被铐在楼梯凳子上,捱过一夜……

  在往清川大桥帮警察“钓”完人后,吴良彩被逼将约19000元罚款交到二楼的一男警官(即本报报道中提到的陈朝晖)手里。“胖警官”说:“你现在可以出去了,你今天将功赎罪了……”

  与警方结“梁子”的不少,他们建立了“反欺骗联盟”群,寻机“翻盘”。吴良彩的遭遇被家人无意披露后,她成了双方博弈的工具,“被推送”上前台。

  2014年4月,南宁孕妇吴良彩被“江湖”黑警钓鱼执法。在实名举报后,被立案成为犯罪嫌疑人,因有孕被取保候审。

  据说她去一些执法办案部门时,常会有人打趣:“你不会又开着录音吧?别人都说你是‘特务’。大家都怕了你啦!”一般这时,吴良彩会主动关掉手机;但其实,她的另一个设备正在工作。

  实名举报

  博弈终于有了结果。2015年4月,南宁兴宁区法院下达一审判决,邓振聪、陈朝晖、“胖警察”李其伟,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11年半到7年不等的刑期。本报报道的吴良彩、黄鹏和化名李先生的三单案例,均被法院审理认定,几被告人共“创收”26万元。

  “双喜临门”的吴良彩闻讯发来短信:“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事发到现在8个多月,整日提心吊胆,既为自己,也为腹中的宝宝……现在宝宝挺过来了,坏警察也将被绳之以法。”她说能一路走来,全凭一个信念,就是给新生命一个交代。

  因无暇照顾孩子,四个月前,吴良彩把双子送去幼儿园“整托”,14个月的小女儿则交由婆婆带去乡下。

  2015年6月30日,因钓鱼执法案几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吴良彩应约到兴宁检察院再次配合控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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