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二)监事会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存在闲置的情况。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质物保管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2019年3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担保本金金额:80,000万元整; 2019年3月6日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红星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质物:公司持有南京红星的100%股权; 六、专项意见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名称: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2019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大道18号 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董事会认为,由公司为南京红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有利于南京红星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19年1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