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司近年来LED显示屏业务发展较快,生产、研发和办公的场地需求增长较快。公司在漳州总部推进LED显示屏业务发展的同时,考虑深圳在LED显示屏行业的相关人才集聚、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具备良好区位优势,公司拟在深圳建设业务基地,加快发展公司的LED显示屏业务。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公司拟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传真号码:0596-6783878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商业照明产业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公司位于漳州市台商投资区的自有土地,建设内容包括新增灯具车间、喷涂车间、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生产车间及装配车间。目前,公司正按计划推进该项目的投资和建设。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2月27日 单位:万元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将深圳市增加为为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的实现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1、会议届次: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拟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独立董事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会议召开的时间: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4、审议《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本次对“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1)填写表决意见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七、附件 ■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50 2019年2月11日 董事会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