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验中学公寓楼门窗维修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10
经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受山西省实验中学的委托,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山西省实验中学公寓楼门窗维修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实验中学公寓楼门窗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HXTC-2017-054 三、项目预算:24万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共一个包,供应商对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内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山西省实验中学公寓楼门窗维修项目 断桥铝合门窗 m2 440
本项目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山西省实验中学公寓楼门窗维修项目要求及相关的一切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将所有货物交付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 4、交货地点:山西省实验中学指定地点。 五、报名及资格要求 5.1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磋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要求提供的资料仅作为报名使用,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通过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开标时间两个月内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报名截止日前一年内报价单位任意一次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报价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报名截止日前一年内报价单位任意一次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8:00时,公休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8008室) 3.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万柏林支行 账号:0502126009200131228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年8月22日下午15:00时 开标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实验中学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201号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351-7897075 采购代理: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 联系人:吕女士、郝女士 联系电话:0351-2520767 公司邮箱:huaxintaishanxi@163.com 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0351-4123278 十、本公告的公示期限为: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 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1日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