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私教离职申请退费遭拒 2019年1月11日,黄女士在网购平台得知闽侯上街镇某家具店销售非洲黑檀大板后,前往该家具店订购黑檀大板等家具10余件,总价4.1万元,但之后发现黑檀大板是用黑漆冒充的,要求全部家具退款处理。闽侯县消委会上街分会介入,经多方调解,家具店支付退货运费2000元,对运输途中的其他家具及时召回,按相应价格退款。 【启示】买卖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和解。 网购珐琅锅掉瓷直通车调解更换 热水器频出故障商家拒退货 【启示】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同时在其网页上作出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十年质保”承诺,理应依法履行。 【启示】消费者向商家购买热水器并支付价款,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商家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启示】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已达到,消费者有权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并获得退款。 【启示】经营者涉嫌违反《消法》、《合同法》,构成合同违约及消费欺诈,在基层消委会的帮助下,双方达成和解。
N海都记者陈晋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消委会获悉,3·15将至,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福州市律师协会,于近日联合发布“2019年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涉及网购外卖、建材家居、服务消费、人身伤害、个人信息保护等。 订购家具货不对板构成消费欺诈 2019年2月13日,朱女士投诉称,2018年12月12日,她在一电商平台购买了价值1086元的珐琅锅,却发现锅内掉瓷,要求更换遭拒。福州市消委会将投诉信息录入至中消协电商直通车平台,并转给对应电商平台进行处理,经核实,商品可以换货。 2019年5月13日,叶女士向晋安区一家居建材商场某商行订购木地板并缴纳订金4万元,但商行并未告知“定制产品,不予退换”。之后,叶女士发现木地板样品出现异味,要求退还订金4万元被拒绝。经调解,商行在扣除地板样品相关费用216元后,退还叶女士39784元。 2019年8月19日,程女士在福州某健身会所购买了100节私教课,共35700元,并在与会所签订合同时备注了“若是教练辞职,消费者可以退款”,但事后会所未将签订的合同交给程女士。2019年8月,程女士的私教辞职,程女士要求退款遭拒。经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鼓楼区消委会调解,会所在扣除已消费的费用后退还程女士33201元。 2019年3月8日,陈女士在仓山区一家居商场专柜购买了一台价值13800元的进口燃气热水器,但热水器频繁出现故障,她要求退货却遭拒。经仓山区消委会建新分会介入调解,该专柜退货并退还13800元。 定制木地板有异味拒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