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衢州金厦非凡建材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12-19 12:02
极黑的布伦希尔特 安利股份 call me baby 魏宁海 魔物娘的同居日常 永丰房产 always 武汉17中教室门种子

9.园闰公司、山河公司、开隆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小祥、姜达清、魏昌华询问调查笔录,及受虎山公司、金厦公司、衢商、鑫业、天广法定代表人委托接受调查的上述公司总经理周志红、胡新豪、邓利锋、范立洪询问调查笔录,开隆公司总经理郑志刚询问调查笔录:证实开隆公司起草行业自律公约,各公司达成行业自律公约,并通过会议纪要、市场份额、调拨金等形式实施垄断协议。

10.2018年9月11日虎山公司车辆租赁车主王永健询问调查笔录:证明虎山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以泵送费的形式转账支付衢商公司1096931.2元的结算方式与真实运输泵送业务结算方式不符。

11.从当事人处提取的2017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财务凭证及相关询问笔录证实当事人2017年度销售额。

12.2019年3月12日衢州市建设造价管理站混凝土价格信息:证明2017年1月至2019年2月衢州市混凝土信息价。

13.2019年3月15日衢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情况说明:证实2018年8月前衢州市区混凝土由衢商、虎山、金厦、园闰、鑫业、山河、天广、开隆8家公司供应。

2019年4月28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浙市监反垄断听告字(2019)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陈述、申辩)要求。

四、行政处罚依据和决定

本局认为,因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等特殊因素,衢州市区范围内2018年5月至7月预拌混凝土均由涉案的8家当事人供应,8家当事人在衢州市区预拌混凝土市场互为竞争对手。衢州金厦非凡建材有限公司与其他7家混凝土生产企业为达到市场限制竞争为目的,以《行业自律公约》形式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划分了衢州市区预拌混凝土市场份额、限制预拌混凝土生产数量及销售数量,从而获取了对衢州市区预拌混凝土市场的绝对控制权利,排除和限制了正常的市场竞争。

当事人的垄断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以限制产量、固定产量、停止生产等方式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限制商品特定品种、型号的生产数量”之规定,属于通过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限制商品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第十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八条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之规定。考虑到当事人垄断协议后商品混凝土供应影响范围仅限衢州市区,且持续时间较短仅3个月,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二、处以其2017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计罚款1071833元。

本处罚决定由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行,请当事人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款项缴纳代收行,上缴国库。代收行名称:衢州市工商银行;户名:衢州市财政局非税收收入待清算专户(注:到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检支队填写罚没收入专用缴款书)。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业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19年5月8日

本篇编辑:admi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