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项服务 > 正文 山西太原借款纠纷刑事辩护包括哪些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8-11-14 18:18 此分类信息由用户发布 山西太原借款纠纷刑事辩护包括哪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属于第三级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以及《*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建设工程案件要根据诉讼标的确定级别管辖法院,工程所在地法院不一定具有管辖权 民事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首先应当考虑地域管辖,再结合案件诉讼标的额等因素确定具体级别管辖法院。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应由案涉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详情咨询我们。 借款纠纷评 ? 析 雇佣关系、承揽合同关系和劳务关系之间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用人接受受雇用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 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 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 承揽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在劳动中承揽人一般是自行决定自己的操作规程和劳动过程,不受定作人的组织指挥和监督管理,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 而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不存在服从管理与被服从管理关系。 3、提供劳动和支付报酬的内容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工所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当然也包含一定的技术成果,但通常其技术含量比较低,其报酬成分也比较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的价值。雇主享有雇工劳动的一切成果,这种成果不是雇主付酬的直接对象。 而在加工承揽关系中,承揽人所付出的主要是一定技术成果,其次才是一定的劳动力;承揽事项应具有特殊性,它一般需要具备相应的设备条件,蕴涵一定的技术成份,为此,合同法规定承揽事项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相类似的工作,且规定了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 承揽关系中的报酬也不同于一般劳务关系中的报酬,其报酬不仅仅包含劳动力的价值,还应当含有技术成份的价值以及一定的利润成分,即定作人接受承揽人物化的劳动成果,该成果是定作人付酬的直接对象;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只提供单纯的体力劳动,没有技术含量的成分,所获报酬也仅是劳动力的价值。 4、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加工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劳务关系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 具体到本案而言,原告方某等人是在不特定的期间内,按照被告俞某的要求,为俞某打制家具、天花、地板等特定劳务,虽然方某等人是自己准备工具,所提供的劳务也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但俞某是按照方某等人的做工天数,以每人每天80-90元的工钱支付报酬和提供午餐,做多少天支付多少天的工钱,完全是支付劳动力报酬的方式,而不是以劳动成果作为支付报酬的直接对象,原告并没有享有劳务报酬之外的额外利益,且被告俞某在一定程度上对方某等人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行使着管理和指挥职能,其工作性质也没有特定的人身依附性。 借款纠纷 借款纠纷4、哪些情形下继承人丧失继承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以,若杀害、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或者为争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伪造、篡改遗嘱严重的,是不能继承遗产的。5、什么是遗嘱公证?需要遗嘱人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在公证员面前做出在自己去世后如何处理财产的真实意思表示,经公证证明予以合法性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当您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所立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且不易发生遗嘱无效的情形,能更好地体现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愿。 一般情况下遗嘱订立后,立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撤销或重新设立遗嘱。但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经过公证程序才可变更、撤销或重新设立。因此建议慎重考虑自己的遗嘱意愿,尽量减少公证遗嘱的更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