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友給雲南省委書記、省長留言獲回復 共計57條 日前,雲南省各地針對網友給省委書記、省長的57條留言作出回復,留言選登如下: 【網民留言】 圖片所處位置為昭通市威信縣羅布鎮簸箕村簸芽“貧困戶”安置點,圖中多是二層小樓,郁郁蔥蔥的幾年前是白色的懸崖,安置點被安置在懸崖底下,審批是如何通過的?安置的真的是貧困戶嗎?一旦發生地質災害誰來買單?
答復意見: 網民同志:您好! 您通過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給書記的留言收悉,威信縣羅布鎮高度重視,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羅布鎮建檔立卡貧困戶集中安置點為:簸火村坪上安置點、簸箕村草龍塘安置點、 簸箕村大坡安置點、桃壩村冠第頭安置點、新庄村坪壩安置點,您所反映的地點不是羅布鎮集中安置點。但該地點確實有37戶農戶在該地自發建房,其中有35戶為建檔立卡貧困戶,2戶為非卡戶。 經咨詢國土部門,該地點不是地質災害點,但近期接到群眾反映該地點存在地質安全隱患,目前國土部門已組織人員對該地點進行監測。請耐心等待結果。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網民留言】 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是昆明市的一個市民,我們在昆明經常乘坐昆明公交上班,以前昆明公交幾乎都是普通車,但是現在昆明公交公司換車新能源車之后就都是空調車了,換成新能源車我可以理解因為是為了環境更好一點,但是我們不可以理解的是作為空調車為啥不開空調啊!冬天是不是因為司機冷才開的,夏天那麼熱連個空調都不願意開,我們曾經多次向昆明公交公司反應這個問題,客戶每次都是都是說可以反應給車隊,但是都沒有得到解決,我們希望成發省長可以幫助我們解決此問題,謝謝 答復意見: 網民同志:您好! 您通過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給成發省長的留言收悉,昆明市交通運輸局高度重視,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近年來,昆明公交集團因大量老舊車輛達到強制報廢年限,按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根據“公交都市”試點方案的要求和建設“品質公交、科技公交、綠色公交、和諧公交”的有關工作安排,在車輛更新採購時以綠色、環保、節能、低踏板、低地板、多座位的新能源公交車型為主,且大部分車型原車均已配備空調裝置,並且在空調車運營工作標准中明確規定了空調車營運須開啟空調裝置服務全營運過程,空調溫度標准根據季節設定(夏季設定至22-26℃,春秋冬季設定至27℃),給廣大乘客提供更加安全、舒適、便捷、經濟、綠色環保、多元化、多樣性的交通出行服務。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我局將要求昆明公交集團進一步密切關注各線路市民出行建議和實際需要,適時調整空調車和普線車的運力結構,盡最大努力滿足不同乘客的市民出行需求。 同時,市民在乘坐空調車時,如發現未開空調的情況,可撥打12345或65175733進行反映,我局將針對市民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感謝您對我市工作的支持與理解,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網民留言】 陳豪書記,你好!我是一名上挂人員,領著下級單位(地州)的低工資,在上級單位(昆明)挂職鍛煉。首先,我非常感謝組織給我這個鍛煉的機會,但是挂職期間的開支非常大,入不敷出,且原單位績效考核與平時挂鉤,我未參與原單位工作,績效工資拿最低,挂職的現單位又以沒有文件支持為由不給任何補貼。網上查了其他省份,如福建、黑龍江等都有明確的挂職補貼規定。懇請我省領導也酌情考慮出台相關文件,完善我省人才培養機制!謝謝~ 答復意見: 網民同志:您好! 您通過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給雲南省委書記的留言收悉,雲南省農墾局高度重視,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近年來,我局為了培養和提高下屬單位年輕干部的工作能力,在個人自願申請,單位推薦的基礎上,年輕干部可到省農墾局機關挂職鍛煉一年。並明確在挂職鍛煉期間,農墾局提供住宿和食堂就餐的基本生活條件,挂職干部的工資福利待遇仍由原單位負責。您於2016年10月到省農墾局產業發展處挂職鍛煉。 針對來信反映績效工資拿最低的問題,我局向省熱帶作物科學研究所進行了調查了解,您系我局下屬省熱帶作物科學研究所職工,2015年9月參加工作,2016年9月轉正定職,其工資待遇嚴格按照事業單位的標准執行。轉正前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108元,轉正后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732元,月增642元。從2016年10月以來,省熱帶作物科學研究所機關職工和科研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一直未作過調整。您在挂職期間,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直按1732元發放,省熱作所並未減少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或者降到最低檔。 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支持與理解,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網民留言】 書記你好,我是一名村干部,我覺得現在村一級的工作,任務重,特別是現在的扶貧工作大量壓到基層來,以前村干部是不脫產,現在基本脫產了,基本是除了周末,天天要上班,隻有1400元的月工資,我覺得有一點跟不上現在的時代發展了,希望領導能重視,給於幫助為謝! 答復意見: 網民同志:您好! 您通過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給書記的留言收悉,紅河州委組織部高度重視,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一直以來省委對村干部的待遇問題高度重視,並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2013年,省委組織部下發了《關於推進邊疆黨建創建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的意見》,規定村干部月工資不低於1300元。2105年,省委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適當提高全省村(社區)干部補貼的通知》,規定村干部月工資在2013年1300元的基礎上,增加到每月1400元。2016年,省委組織部下發了《關於深化邊疆黨建長廊建設的意見》,規定邊境地區村干部工資不低於1600元。紅河州始終嚴格貫徹落實省委要求,並要求各縣市要按標准,按時發放村干部工資。對於您提出的提高工資待遇問題,省委正積極研究,待省委制定出台相關政策后,我們將嚴格落實。 紅河州“三農”問題的改善離不開您的辛勤付出,在此對您的付出表示感謝,同時也感謝您對紅河州工作的支持與理解,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網民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