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联众道路照明有限公司北二环路(S241-车站路)、新丰路(丹金路—锦绣路)灯杆灯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08-16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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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二环路(S241-车站路)、新丰路(丹金路—锦绣路)灯杆灯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丹富华采标(2018)公字第02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忠民

项目联系电话:0511-8692182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8月1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二环路(S241-车站路)、新丰路(丹金路—锦绣路)灯杆灯具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进行了更改,具体更改内容见附件。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二、投标文件——技术和商务部分”中“2.3 项目实施方案”表。

3、因下载打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址::12301/)系统维护升级,暂停服务。现通知如下:

已发布招标公告要求的或者投标时需要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各投标人,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能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可以由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代替《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签到时递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详见附件无行贿承诺函)。承诺内容须真实有效,若中标结果公示后查实中标候选人的承诺存在欺诈、虚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作不良行为记录并报送相关监管部门处理。其它投标人发现相同情况也作不良行为记录并报送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与本次通知不符合的,以本次通知内容为准,其他事宜不变。

特此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丹阳市联众道路照明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122省道南新万宝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11-865762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云阳路幸福小区26幢10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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