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6月8日讯 近日,市环保局官网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例,新都40多家企业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其中包括成都汉堂家具有限公司、四川省铭瑞建材有限公司新都分公司、成都炬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均受到不同数额的罚款。 原文如下: 行政处罚对象:成都汉堂家具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污染物。 行政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1。决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 行政处罚对象:四川省铭瑞建材有限公司新都分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依法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行政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1。决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 行政处罚对象:成都炬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未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投入建设。 行政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1。决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行政处罚对象:成都市华龙家具装饰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行政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1。决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150000元(大写:拾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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