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2018年建筑工程和建材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从5月1日至5月31日止,各市质监局、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辖区内所有获证的建筑工程和建材机构集中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工作由各市质监局、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检查人员由行政监管人员和建筑工程和建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组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28日,安徽省质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建筑工程和建材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开展2018年建筑工程和建材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和建材检验检测机构2018年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建筑工程和建材检验检测机构履行法定义务、执行禁止性行为、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情况以及建筑工程和建材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律地位、技术能力、行为规范和管理体系的符合性进行监督检查。 (一)各市局、省直管县局要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本辖区内建筑工程和建材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为保证检查结果的真实性,检查事先不得通知被检查机构。 (二)各市局、省直管县局对建筑工程和建材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时做到严格、细致、深入,不漏1家机构,不漏1个检测场所,不放过1个问题。要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和建材检验检测机构2018年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和《安徽省建筑工程和建材检验检测机构2018年监督检查不符合问题确认记录》要求,做好不符合问题确认记录,不符合问题描述要详细准确。 (三)各市局、省直管县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建筑工程和建材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不符合问题的,要按照《省质监局关于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质办发〔2018〕13号)的要求,及时做好后处理工作,涉及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报由省局依法相关手续。 四、检查组织形式 在检查时间内已取得资质认定,且检验检测能力包括建筑工程和建材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机构名单参考附件3)。?? 三、检查形式和时间要求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四)各市局、省直管县局在检查结束后,于2018年6月10日前,将书面《安徽省建筑工程和建材检验检测机构2018年监督检查不符合问题确认记录》及处理结果,报告省质监局局认评处,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报送邮件地址:renpingchu@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