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8月11日消息,该局委托山东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对我市流通领域经销的家用灯具类商品进行了法定抽查检验。经检验,3个批次的灯具类商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本次抽检主要依据GB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重点检测了灯具类商品标志、结构、外部和内部布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和热试验(正常工作)、防尘和防水、绝缘电阻和电器强度、耐热等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强制项目。 从本次发布的《济南市工商局流通领域灯具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名单》中发现,标称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同宇LED照明灯被检出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项目不合格;标称中山市横栏镇铭奕灯饰生产的1批次天奕卧室灯被检出标记项目不合格;标称宁波同事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子弹头转换器被检出额定值项目不合格。 据介绍,灯具类商品的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都是灯具比较重要的技术要素,不合格结果反映出该商品在正常情况和湿潮状态都有漏电的现象,如果消费者购买到此类不合格的商品可能会造成触电的安全隐患。额定值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此项目不合格会引起商品的使用不当造成意外伤害,产品标注信息与实际不符,误导消费者的使用方式。 济南市工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灯具商品时应优先考虑购买品牌知名度较高、口碑较好的商品,并保留购买时凭证。购买时要先行检查商品包装是否完好、商品标识标志是否齐全,是否包含厂名、厂址、型号、规格、合格证明等信息。消费者如果选购到不合格商品,可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举报。 目前,济南市工商局已依法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3家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销售此次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 济南市工商局流通领域灯具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名单
序号 商品名称 被抽检单位 被抽检单位经营地址 标称生产企业 标称商标 生产日期 或批号 规格 型号 不合格项目
1 LED照明灯 济南市天桥区金汇照明电器商行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372号大明家居DF-11号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同宇 2013.5 TYJ005WVRE27 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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