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17年度第一次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抽检发现,海南使用领域消防产品不合格率较高,其中防火门不合格率为42.86%,消防应急灯具不合格率高达55.36%。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抽查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即:随机抽取建设工程、现场抽号随机确认抽查部位,依法公开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检消防产品2大类63批次,其中防火门7个批次,消防应急灯具56个批次。经送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有3个批次的防火门检验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2.86%;有31个批次的消防应急灯具检验不合格,其中,有2个批次的产品生产厂家提出了复检,复检结果仍为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5.36%。防火门不合格项目为耐火隔热性不合格,即在防护时间内试验样品的背火面最高温升超过了180℃,不符合标准要求。消防应急灯具主要是一般要求、应急工作时间、接地保护和防护等级等项目不合格。有部分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由于现场施工安装时擅自改装产品所导致。     省公安消防总队将依法做好此次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针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建设工程严格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切实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特别是对已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坚决依法整改到位,防止和消除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火灾隐患。同时,将发现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信息书面通报同级质监、工商部门,并积极配合质监、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对发现持证制售不合格产品的,依法书面通报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