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同虚设的信用政策 共2页 上一页 [1] [2] 但是恐怕这也并非事实,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志邦厨柜2016年末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应收账款余额为9474.22万元,且全部为账龄1年以内账款。在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下,这就对应着这笔应收账款是形成于2016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中,尚未实际结算的部分,也即对应着志邦厨柜在2016年度对该客户实现的11011.14万元销售收入。由此计算,志邦厨柜对恒大集团的赊销率高达80%以上。 态度恶劣屡遭控诉 志邦厨柜频曝“安装陷阱” 志邦厨柜携手陈小春,演绎《真男人,会下厨》 但事实并非如此,根据志邦厨柜发布的2017版招股书披露,公司在2014年和2015年向供应商“叶集合和人造板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3028.08万元和3399.03万元,而在2016版招股书中披露的此项数据则分别为2842.15万元和2861.63万元,均较2017版招股书披露的采购金额少,并不符合前文的逻辑推论。 志邦厨柜丨有了这些,厨房里的事都简单~ 不仅如此,在针对同一供应商采购金额存在数百万元差异的条件下,志邦厨柜在两版招股说明书针对2014年和2015年的总采购额却能够保持一致,这也不符合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志邦厨柜针对其2014年和2015年的采购数据,在前后两版招股说明书中,必然有一个版本的数据存在较大差错。 同时,在招股说明书中志邦厨柜还详细披露了针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的信用政策为“下单结算货款10%,到货结算货款20%,安装验收结算货款70%,均6个月付款,该6个月内按应付未付货款4.5%-6%支付利息”。
另外一种可则更加令人担忧,就是大客户恒大集团确实并未达到付款的标准条件,也即志邦厨柜针对恒大集团的销售,尚不满让客户方支付更多货款的条件,同时这也意味着志邦厨柜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行为。【环球网 记者 田刚】 搜索更多: 志邦厨柜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销售数据显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在报告期内始终都是志邦厨柜的第一大客户,2014年到2016年的销售金额分别为7097.36万元、7826.47万元和11011.14万元,占各年度大宗业务模式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2%、51.82%和44.45%。 志邦厨柜在在答复环球网记者采访的回函中指出,该公司针对大宗业务销售模式采用下单时支付定金,随着工程安装进度支付进度款的结算方式。但是根据志邦厨柜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结算政策,只要对应的橱柜产品运到客户指定的安装施工地点时,就应当至少收到了货款总价的30%。然而现实却是志邦厨柜针对2016年对恒大集团的销售,赊销率高达80%以上,对应着近收到了总价不到20%的货款,这也令之怀疑志邦厨柜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对大客户“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的信用政策形同虚设、与事实不符。 郭晶晶怀二胎成人生赢家 志邦厨柜代言人果然“更懂生活” 志邦厨柜19周年庆,五月放价暖心来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