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原告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州建广建材有限公司、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03-11 09:35
觅食的意思 普法栏目剧青石惊梦 普宁渔霸咸鱼制造厂 浦罗苹果社区 七个小矮人猎艳记 漆黑 音译歌词 漆黑谐音歌词 祁锦泓 骑兵湾 启雅点读机教材下载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粤0114民初6675号

福州建广建材有限公司、郑顺力: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州建广建材有限公司、郑顺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粤0114民初66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福州建广建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欠款68822.2元给原告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二、在支付上述货款的同时,被告福州建广建材有限公司向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从2015年1月1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计至付清款日止);三、被告郑顺力对上述第一判项福州建广建材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郑顺力承担清偿责任后,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有权向被告福州建广建材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上述欠款,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20元,由被告福州建广建材有限公司、郑顺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本篇编辑:admi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