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该省工信厅要求所有担保公司必须持有“备案证”方可运营,备案证需经该厅审批,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2010年底,该省又推行“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制度,取代“备案证”,规定每年开展银保业务达亿元以上的,才准予发证,以期通过提高门槛、控制数量,整治乱象。 但在清理整顿中,一些担保公司仍安然过关。2012年3月,《南方周末》等媒体曾报道其中存在的惰政与渎职问题:2009年9月开始,河南省有关部门在一年内发出1383张备案证,有些担保公司,在给审批官员“塞了红包之后,就顺利拿到了备案证”。 事实上,河南今年的这场清理整顿行动也缺少“神器”。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此次清理没有通过审核、发证的担保公司,主要是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引导、劝退为主,变更此类公司的行业名称或经营范围。“要想监管到不让一个人犯罪,很难。”采访中,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融资处副处长钟学涛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 “没什么大不了的。整得轻了,我们就换个公司名字再干。整得狠了,我们就给它(政府)扔到那儿。”谈及此次整顿,河南某担保公司负责人并不讳言:由于历史原因,许多担保公司涉及投资者多,资金数额大,至今尚在慢慢兑付。一些官员担心查封担保公司会激化矛盾,引发群众上访,意在“维稳”反被担保公司老板“绑架”。 而“政出多门”的现实,又让上述“通融”乃至“绑架”变得相对轻松。《中国经济周刊》调查发现,同为“草根金融”的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却分属地方政府的工信厅、商务局和金融办各自监管,工商局虽不是主管单位,但却可以为担保公司提供更换“马甲”的方便……相关部门职能交叉,利益相左时,监管效果便大打折扣。 显然,民间金融科学管理与制度安排任重道远。现在,横亘在河南监管部门面前的一场大考是:通过审核的担保机构得以存活,没有通过审核的1000余家担保公司,其命运又将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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