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付本是件开心的事,可是一说装修,家家户户遇到的困扰也不少。最近,海盐的孙先生就因装修遇到了烦恼,还闹到了法院,好在在法院的调解下,事情终于圆满解决。 孙先生今年正装修新房,听邻居说有个做定制家具生意的王师傅手艺很好,便慕名前去。孙先生和王师傅签订了合同,约定孙先生在王师傅处定做桃木屏风与电视柜一套,总价15000元。合同签订后,王师傅通过邮箱将设计图片发给了孙先生,孙先生表示同意按照图片的设计来做,并交了5000元定金。不久,王师傅按期交货,孙先生又交了5000元,余款5000元双方约定过段时间再付。 可是,还没等最后一笔款项结清,双方就起了矛盾,孙先生既不肯付款也不肯退货,王师傅为此还一度报过警。今年7月,王师傅干脆一纸诉状把孙先生告到了法院。 原来,孙先生发现王师傅并没有完全按照图片设计来做家具,图纸上的桃木电视柜是4个脚,而实物是6个脚,并且电视柜后面的板不是桃木的,而是胶合板。 孙先生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愿意支付剩下的货款,只是自己本身对家具要求比较高,既然约定按设计的图纸做家具,那就应该实打实按图纸做,即使有改动也应该先征得他的同意。 主审法官认为双方矛盾可以调和,于是采用圆桌调解方式。法官首先指明王师傅本身存在过错,提供的家具存在瑕疵,属于合同违约,但孙先生拒不付款又坚决不退货,也属于违约。法官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别对孙先生和王师傅做工作。 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终于摒弃前嫌,握手言和,孙先生愿意接受家具,王师傅则同意降价600元,最终孙先生当庭交付了4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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